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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阳市2008年征兵工作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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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-海阳针织毛衫行协会 添加人:协会信息中心 添加时间:2008-11-21 9:37:22

     今年征兵工作从10月份开始,至10月底为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,11月份为体检、复检和政审阶段,12月1日至10日为审批定兵阶段,12月11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和运输阶段。今年征兵工作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几点:一是征集对象和范围。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;同等学历的,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。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,应具备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毕业以上文化程度。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,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,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,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。二是征集新兵的年龄。男青年为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,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。为适应部队的需要,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。三是征集条件。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格条件,参照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卫生部今年新调整的参动[2008]109号文件标准执行。四是征集的办法。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,经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合格的,由市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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